包头市九原区环保综合治理工程—二道沙河建设路南侧桥、二道沙河环城铁路桥、麻池沃土壕污水抽排及土方工程更正公告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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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项目名称: |
包头市九原区环保综合治理工程——二道沙河建设路南侧桥、二道沙河环城铁路桥、麻池沃土壕污水抽排及土方工程 |
项目编号: |
包采磋〔2018〕2406号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公告类型: |
采购更正公告 |
首次公告日期: |
2018年12月30日 08:30 |
开标时间: |
2019年01月09日 1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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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更正内容
原招标公告中第九条资格审查资料的递交现更正为: 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投标人于2019年01月7日8时35分前递交以下资格审查资料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一式贰份,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将被拒绝。(1)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2)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营业执照;(3)企业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http://www.ccgp.gov.cn/cr/list、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三个网站查询无不良记录,并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其他证明材料等。;投标人必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中“申报注册”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投标人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查询状态为“有效”。(4)联系人姓名、手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信息。 |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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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
包头市九原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
单位地址: |
鹿园三楼304 |
联系人: |
王恺 |
联系电话: |
8025566 130152586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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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代理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 |
内蒙古中友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单位地址: |
内蒙古包头市黄河大街时代广场C座1303 |
联系人: |
何玉霞 |
联系电话: |
0472-27732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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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九原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内蒙古中友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