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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东河区河东镇人民政府环保督察项目土方测绘招标更正公告 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点击:65次 日期:2019-01-04 23:44:49.0
包头市东河区河东镇人民政府环保督察项目土方测绘招标更正公告

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项目名称: 包头市东河区河东镇人民政府环保督察项目土方测绘招标
项目编号: 包采磋〔2018〕2405号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公告类型: 采购更正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 2018年12月29日 15:54
开标时间: 2019年01月10日 14:30

二、更正内容

   各投标供应商:我公司于2018年12月29日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的"包头市东河区河东镇人民政府环保督察项目土方测绘招标"招标公告,原公告中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9年1月10日下午14:30,现将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时间改为:2019年1月11日下午14:30,其他公告内容不变。
附件: 更正公告.doc

三、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包头市东河区河东镇人民政府
单位地址: 东河区铝业大道279号
联系人: 樊建辉
联系电话: 2801636 15174914525

四、代理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 内蒙古嘉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都仑区甲尔坝新村C区16号
联系人: 张波
联系电话: 0472-5103482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东河区河东镇人民政府、内蒙古嘉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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