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昆都仑区环境卫生综合服务中心餐厨垃圾桶采购废标公告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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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项目名称: |
包头市昆都仑区环境卫生综合服务中心餐厨垃圾桶采购 |
项目编号: |
包采谈〔2018〕1103号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谈判 |
公告类型: |
采购更正公告 |
首次公告日期: |
2018年12月24日 09:19 |
开标时间: |
2019年01月07日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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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更正内容
为了保证餐厨垃圾桶采购项目公开、公正、公平现申请将招标方式改为公开招标,现予废标。 |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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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
包头市昆都仑区环境卫生综合服务中心 |
单位地址: |
包头市昆都仑区 |
联系人: |
张惠明 |
联系电话: |
13848253689 138482536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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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代理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 |
包头市鑫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单位地址: |
包头市昆都仑区青年路15号街坊1-031-502 |
联系人: |
徐文博 |
联系电话: |
0472-69822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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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昆都仑区环境卫生综合服务中心、包头市鑫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