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教师培训指定机构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开标时间变更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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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项目名称: |
包头市教师培训指定机构项目单一来源采购 |
项目编号: |
包采单〔2018〕828号 |
采购方式: |
单一来源 |
公告类型: |
采购更正公告 |
首次公告日期: |
2018年12月20日 16:00 |
开标时间: |
2019年01月08日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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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更正内容
各投标单位: 现对包头市教师培训指定机构项目单一来源采购采购公告做如下变更: 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洽谈时间由2018年12月29日上午9:30 变更为2019年01月08日上午10:00; 2.响应文件递交及洽谈地点由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路东包头市政务大厅三楼开标室变更为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路东包头市政务大厅三楼开标室第六开标室。其他内容不变,特此变更! 内蒙古建工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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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
包头广播电视大学 |
单位地址: |
包头市昆区阿尔丁北大街28号 |
联系人: |
张珩琦 |
联系电话: |
26359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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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代理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 |
内蒙古建工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单位地址: |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北体育公园生态大厦-1709号 |
联系人: |
任补补 |
联系电话: |
0472-61650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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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广播电视大学、内蒙古建工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