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第八中学高中教学楼外窗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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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项目名称: |
包头市第八中学高中教学楼外窗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 |
项目编号: |
包采磋〔2018〕2364号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公告类型: |
采购更正公告 |
首次公告日期: |
2018年12月18日 14:00 |
开标时间: |
2018年12月28日 1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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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更正内容
包头市第八中学高中教学楼外窗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项目原定开标时间为2018年12月28日下午15时00分,因场地原因,故开标时间提前至2018年12月27日下午14时00分。原公告其余内容不做变动! |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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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
包头市第八中学 |
单位地址: |
东河区巴彦塔拉西大街 |
联系人: |
刘晓燕 |
联系电话: |
04726867177 186486363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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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代理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 |
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单位地址: |
包头市天福广场1号楼702室 |
联系人: |
刘东海 |
联系电话: |
133470709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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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第八中学、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