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办公用品耗材采购项目资质入围开标时间变更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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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项目名称: |
学校办公用品耗材采购项目资质入围 |
项目编号: |
包采磋〔2018〕2371号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公告类型: |
采购更正公告 |
首次公告日期: |
2018年12月18日 12:22 |
开标时间: |
2019年01月02日 1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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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更正内容
各投标供应商:我公司于2018年12月18日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的"学校办公用品耗材采购项目资质入围"招标公告,原公告中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8年1月2日 14:30,现将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时间改为:2018年1月4日 14:30,其他公告内容不变。特此通知!望各投标单位周知。 采购人名称: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汇鑫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经办人名称:王孜心联系电话:13190743331 |
附件: |
更正公告.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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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
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
单位地址: |
包头市青山区建华路19号 |
联系人: |
李晓燕 |
联系电话: |
3163363 136448721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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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代理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 |
内蒙古汇鑫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单位地址: |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都仑区团结大街北侧三八路东侧胜利大厦1-1023 |
联系人: |
王孜心 |
联系电话: |
131907433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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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内蒙古汇鑫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