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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装备项目更正公告

点击:186次 日期:2018-12-15 23:57:22.0
 

2018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装备项目更正公告

 

一、采购人:东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东营市东营区莒州路6

联系方式:0546-6070639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颐隆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省济南市市历下区县(区)经十路12308号名士豪庭1号公建1701-1707

联系方式:15006520007

二、采购项目名称:2018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装备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编号):SDGP370500201802000073

三、首次公告日期:20181212

四、变更内容:

原采购信息内容:

项目验收

采购人根据本次项目的特点制定了具体验收办法。项目实施过程中,采购人组成项目验收小组,并根据本项目的特点制定具体验收办法。采购人将严格按照项目验收办法及时组织验收,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本项目具体验收办法为:

以上述三个阶段验收全部合格为准,若其中一个阶段验收不合格,视为全部验收不合格。

1、第一阶段,设备及产品到货验收

成交供应商所供设备及产品全部到齐后,对设备的品牌、配置、主要技术指标参数等与谈判文件参数进行核实、鉴定,逐项检查与谈判文件中承诺的技术要求是否相符。并对部分产品进行原材料抽检并送第三方检验机构对材料成分进行分析。

本阶段项目验收结束后,项目验收小组要写出项目验收报告。

2、第二阶段,设备及产品运行期验收

设备及产品自试运行6个月,由采购人组成项目验收小组,对整个设备的运行情况进行验收。

本阶段项目验收结束后,项目验收小组要写出项目验收报告。

3、第三阶段,产品使用期验收

设备及产品至成交供应商承诺所供设备质量免费保修和上门服务年限满,由采购人组成项目验收小组,对整个设备的使用情况及售后服务情况等方面进行全面验收。

本阶段项目验收结束后,采购人要写出项目验收报告。

本阶段验收不合格,视为全部验收不合格。

本项目资金支付办法

本项目的资金分三次进行支付。

第一次,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凭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成交供应商正式发票,支付项目资金总额的10%

第二次,项目验收小组第二阶段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凭本阶段项目验收报告、成交供应商正式发票,支付至项目资金总额的90%

第三次,项目验收小组第三阶段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凭本阶段项目验收报告,付清剩余全部价款。

变更为

项目验收

采购人根据本次项目的特点制定了具体验收办法。项目实施过程中,采购人组成项目验收小组,并根据本项目的特点制定具体验收办法。采购人将严格按照项目验收办法及时组织验收,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本项目具体验收办法为:

以上述三个阶段验收全部合格为准,若其中一个阶段验收不合格,视为全部验收不合格。

1、第一阶段,设备、产品到货验收

成交供应商所供设备及产品全部到齐后,对设备的品牌、配置、主要技术指标参数等与谈判文件参数进行核实、鉴定,逐项检查与谈判文件中承诺的技术要求是否相符。

本阶段项目验收结束后,项目验收小组要写出项目验收报告。

2、第二阶段,设备及产品试运行验收

设备安装调试,试运行一周后,由采购人组成项目验收小组,对设备、产品及试运行情况进行验收。

本阶段项目验收结束后,项目验收小组要写出项目验收报告。

3、第三阶段,产品使用期验收

设备及产品至成交供应商承诺所供设备质量免费保修和上门服务年限满,由采购人组成项目验收小组,对整个设备的使用情况及售后服务情况等方面进行全面验收。

本阶段项目验收结束后,采购人要写出项目验收报告。

本阶段验收不合格,视为全部验收不合格。

本项目资金支付办法

本项目的资金分三次进行支付。

第一次,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凭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成交供应商正式发票,支付项目资金总额的10%

第二次,项目验收小组第二阶段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凭本阶段项目验收报告、成交供应商正式发票,支付至项目资金总额的90%

第三次,项目验收小组第三阶段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凭本阶段项目验收报告,付清剩余全部价款。

五、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山东颐隆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1500652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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