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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民政福利园区和残疾人综合服务基地(一期)市级养护院、理疗康复中心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更正公告

点击:147次 日期:2018-11-22 17:48:14.0
包头市民政福利园区和残疾人综合服务基地(一期)市级养护院、理疗康复中心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更正公告

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项目名称: 包头市民政福利园区和残疾人综合服务基地(一期)市级养护院、理疗康复中心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
项目编号: 包采公〔2018〕8260号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公告类型: 采购更正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 2018年11月13日 14:30

二、更正内容

   本项目原开标时间为2018年12月4日上午09:30,现变更为2018年12月4日上午10:00,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为2018年12月4日上午09:30-10:00,开标地点: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八开标室(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青年农场南一公里市检察院北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厦东侧))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8年12月04日 10:00
开标时间: 2018年12月04日 10:00
附件:

三、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包头市民政局
单位地址: 包头市九原区开元大街1号市党政大楼
联系人: 乌日娜
联系电话: 5618592

四、代理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 内蒙古正源信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 包头市青山区万达广场写字楼A座1601
联系人: 邢瑞芳
联系电话: 0472-5199098-804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民政局、内蒙古正源信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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