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九原工业园区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一般固废环评报告表编制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变更公告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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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项目名称: |
包头九原工业园区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一般固废环评报告表编制服务项目 |
项目编号: |
包采磋〔2018〕2199号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公告类型: |
采购更正公告 |
首次公告日期: |
2018年11月01日 14:34 |
开标时间: |
2018年11月28日 1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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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更正内容
本项目包头九原工业园区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一般固废环评报告表编制服务项目磋商时间定为:2018年11月28日下午14:00时,磋商地点: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六开标室。 |
附件: |
一般固废环评报告表编制服务-变更公告2.doc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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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
包头九原工业园区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单位地址: |
包头九原工业园区君诚路中段 |
联系人: |
高翔 |
联系电话: |
5218056 189472575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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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代理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 |
内蒙古海思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单位地址: |
包头市九原区天福广场2#楼B座1608室 |
联系人: |
武勇 |
联系电话: |
0472-58895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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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包头九原工业园区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海思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