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卫生学校教学模型设备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
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项目名称: |
包头市卫生学校教学模型设备采购项目 |
项目编号: |
包采磋〔2018〕2196号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公告类型: |
采购更正公告 |
首次公告日期: |
2018年10月31日 18:11 |
开标时间: |
2018年11月12日 14:30 |
|
二、更正内容
各投标供应商: 我公司于2018年10月31日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的"包头市卫生学校教学模型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原公告中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8年11月12日下午14:30,现将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时间改为:2018年11月14日上午09:30,其他公告内容不变。特此通知!望各投标单位周知。 采购人名称:包头市卫生学校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恒信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经办人名称:刘倩联系电话:0472-5103482 |
附件: |
更正公告.doc |
|
三、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
包头市卫生学校 |
单位地址: |
青山区康乐小区 |
联系人: |
杨罗宁 |
联系电话: |
2250742 15148995818 |
|
四、代理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 |
内蒙古恒信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单位地址: |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东路金固大厦B座7层 |
联系人: |
刘倩 |
联系电话: |
0472-5103482 |
|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卫生学校、内蒙古恒信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