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蒙医中医医院信息系统安全等级测评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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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项目名称: |
包头市蒙医中医医院信息系统安全等级测评服务项目 |
项目编号: |
包采磋〔2018〕2192号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公告类型: |
采购更正公告 |
首次公告日期: |
2018年10月31日 15:40 |
开标时间: |
2018年11月12日 09: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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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更正内容
1.原招标公告项目编号为“ZY-ZFCG-SG-2018-199”现变更为“ZY-ZFCG-SZ-2018-199” 2.原招标公告资格要求第2条“竞标人须具有自治区级及以上或省级及以上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机构颁发的推荐证书或初审结果告知书;”现变更为“竞标人应具有内蒙古自治区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简称等保办)颁发的《等级保护测评机构推荐证书》。外地测评机构(安全服务机构)需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办法》要求完成项目所在地盟市级以上公安机关备案。 |
附件: |
包头市蒙医中医医院等保测评磋商公告11111.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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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
包头市蒙医中医医院 |
单位地址: |
包头市东河区工业北路157号 |
联系人: |
刘鹏翔 |
联系电话: |
0472-41139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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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代理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 |
内蒙古正源信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单位地址: |
包头市青山区万达广场写字楼A座1601 |
联系人: |
王源 |
联系电话: |
0472-51990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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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蒙医中医医院、内蒙古正源信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