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公安消防支队装备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
点击:168次 日期:2018-10-31 16:11:11.0 |
东营市公安消防支队装备采购项目
更正公告(第二次)
一、招标人
名称:东营市公安消防支队
地址: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登州路606号
联系方式:0546-7298938
二、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东营市中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东营市东城东三路众成都市中心B座8楼
联系方式:0546-8073766
三、项目名称:东营市公安消防支队装备采购项目
四、项目编号:DYZCZ2018-197#
五、招标公告日期:2018年10月18日至2018年10月24日
六、更正内容:
(一)招标文件第73页中:B包消防“两室一站”项目技术参数中的“1.2储气瓶组”数量:8组,现更正为:1组。
(二)招标文件第79页,C包中的“一、中倍泡沫灭火设备”的数量为4套。
(三)招标文件第79页,C包中的“二、数字无线自组网转发台”的数量为1套。
(四)招标文件P14页第三章第二十二条:
投标人除投标报价和定性分值得分外的得分不得低于剩余分值(剩余分值=100分-投标报价分值30分-节能、环保16分-定性分值12分)70%。
现更正为:A包投标人除投标报价和定性分值得分外的得分不得低于剩余分值(剩余分值=100分-投标报价分值30分-节能、环保16分-定性分值15分)70%;
B、C、D包投标人除投标报价和定性分值得分外的得分不得低于剩余分值(剩余分值=100分-投标报价分值30分-节能、环保16分-定性分值18分)70%。
(五)招标文件P29页第六章第四条第四款第22项:
投标人除投标报价和定性分值得分外的得分低于剩余分值(剩余分值=100分-投标报价分值30分-节能、环保16分-定性分值12分)70%的。
现更正为:A包投标人除投标报价和定性分值得分外的得分低于剩余分值(剩余分值=100分-投标报价分值30分-节能、环保16分-定性分值15分)70%的;
B、C、D包投标人除投标报价和定性分值得分外的得分低于剩余分值(剩余分值=100分-投标报价分值30分-节能、环保16分-定性分值18分)70%的。
(六)招标文件第80页中:“5、设备含可拆卸式电池,且需支持至少两种电池电量显示方式,投标时提供样机;”,现更正为:“5、设备含可拆卸式电池,且需支持至少两种电池电量显示方式;”。
(七)原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11月12日9时00分,现变更为:2018年11月16日9时00分。
(八)其他事项,仍按原招标文件及相关补充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九)本补充文件是原招标文件的有效补充,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东营市中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10月31日
东营市公安消防支队装备采购项目补充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