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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洼县宜居乡村建设项目——变更部分向海街道绿化设计

点击:275次 日期:2018-10-26 17:53:58.0
招标代码:04272018050715 设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洼县宜居乡村建设项目——变更部分向海街道绿化设计招标已由盘锦市大洼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大洼县宜居乡村建设项目变更的批复》(大发改发【2017】9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大洼宜美新乡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工程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大洼县宜居乡村建设项目——变更部分向海街道绿化设计招标(具体招标内容)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向海街道

2.2合同估算价:85万元

2.3计划工期要求:2018 年11月20日开工至 2018年11月29日竣工,计划工期10天(最终以签订合同工期为准)。

2.4招标范围:向海街道华山路绿化改造工程(双桥街—红海滩大街),全长2000米,面积6万㎡;向海街道大南线绿化改造工程(嵩山路—唐家土地所),全长4000米,面积12万㎡;向海街道双桥街东段(南侧)绿化改造工程(305国道—中心路),全长1000米,面积1万㎡。设计招标。

2.5质量标准:合格

3. 投标人资质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含)以上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工程师专业执业资格。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投标人须提供省(市)信用办或同级及以上或相关部门备案或认可的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等级B级(含)以上信用报告,以网上查询结果为准。

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年 10月26日至 2018年11月2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6:30 时,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工程师专业执业资格证、信用等级报告、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合同或保险等证明文件 (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若资质证书上带有清晰的、可扫描的二维码可不带原件)到盘锦市大洼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06室(地址:大洼区新华街、联系电话:0427-3459008)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后由盘锦市大洼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资格报名确认函》。

4.2投标保证金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1万元,交至大洼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投标单位从基本账户汇出,并注明项目名称,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中标人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交纳的形式,按照辽住建[2017]150号文件的要求,投标人可以以银行保函、担保保函、建设工程投标保证保险或现金转帐等方式交纳。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均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盘锦市大洼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正式收据。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资格初审合格的投标者,请于 2018年10月26日至 2018年11月2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 08:30 时至 11:00 时,下午13:30 时至 16:30 时,携带《资格报名确认函》和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若资质证书上带有清晰的、可扫描的二维码可不带原件)、工程师专业执业资格证、信用等级报告、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或保险等证明文件(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到辽宁隆华工程招标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8年11月15日9时00分, 将投标文件递交到盘锦市大洼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会议室。

6.2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7.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平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大洼宜美新乡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办 公 地 址:盘锦市大洼区

联   系  人:黄鹏

联 系 电 话:13332371122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隆华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大洼镇湖畔花园小区北门东侧

联 系 人: 王凤兰

电 话: 0427-68596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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