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热力总公司阿尔丁东热源厂首站改造屋面板、墙面板采购项目开标时间延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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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项目名称: |
包头市热力总公司阿尔丁东热源厂首站改造屋面板、墙面板采购项目 |
项目编号: |
包采公〔2018〕7931号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公告类型: |
采购更正公告 |
首次公告日期: |
2018年09月04日 |
开标时间: |
2018年09月25日 09: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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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更正内容
各投标单位: 现将包头市热力总公司阿尔丁东热源厂首站改造屋面板、墙面板采购项目开标时间延期至2018年10月16日上午9:30,开标地址:包头市稀土高新区总部经济园29栋1306室,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18年10月16日上午9:00,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0月16日上午9:30,投标文件递交地址:包头市稀土高新区总部经济园29栋1306室,原公告其它内容不变,特此通知,望周知。 |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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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
包头市热力总公司 |
单位地址: |
青山区民族东路1号 |
联系人: |
刘媛 |
联系电话: |
59013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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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代理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 |
内蒙古腾飞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单位地址: |
包头市稀土高新区总部经济园29栋1310室 |
联系人: |
高丽波 |
联系电话: |
0472-6981858、153549019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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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热力总公司、内蒙古腾飞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