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民新城二期(D区)项目消防工程施工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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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项目名称: |
惠民新城二期(D区)项目消防工程施工 |
项目编号: |
包采公〔2018〕7992号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公告类型: |
采购更正公告 |
首次公告日期: |
2018年09月14日 10:52 |
开标时间: |
2018年10月09日 09: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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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更正内容
惠民新城二期(D区)项目消防工程施工原开标时间为:2018年10月9日上午9:30,工期:2018年10月11日-2019年10月31日,共计:386日历天。现开标时间变更为:2018年10月18日上午9:30,工期:2018年10月20日-2019年10月31日,共计377日历天。开标地点: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西侧第六开标室。 |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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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
包头市保障性住房发展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单位地址: |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区青年路八号街坊(包头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副楼201室) |
联系人: |
王琳虹 |
联系电话: |
2117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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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代理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 |
内蒙古卓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单位地址: |
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67号传媒大厦A座18楼 |
联系人: |
张静 |
联系电话: |
68663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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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保障性住房发展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内蒙古卓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