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九原粮食购销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粮库变更公告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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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项目名称: |
包头市九原粮食购销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粮库智能化升级项目 |
项目编号: |
包采公〔2018〕8064号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公告类型: |
采购更正公告 |
首次公告日期: |
2018年09月29日 11:30 |
开标时间: |
2018年10月22日 09: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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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更正内容
原招标公告“二、投标人资格要求”“6.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在有效期范围内)”此项取消要求。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 |
附件: |
更正公告-包头市九原粮食购销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粮库智能化升级项目.doc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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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
包头市九原粮食购销有限责任公司 |
单位地址: |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区包西公路东黄金小区 |
联系人: |
王卫东 |
联系电话: |
0472-7154398 138472546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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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代理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 |
内蒙古华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单位地址: |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区少先路17号街坊神华公寓B-B2A1 |
联系人: |
白群芳 |
联系电话: |
136448772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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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九原粮食购销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华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