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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中心特殊下肢假肢项目开标时间更正公告 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点击:54次 日期:2018-10-07 20:32:24.0
包头市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中心特殊下肢假肢项目开标时间更正公告

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项目名称: 包头市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中心特殊下肢假肢项目
项目编号: 包采磋〔2018〕2072号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公告类型: 采购更正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 2018年09月26日 13:56
开标时间: 2018年10月11日 09:30

二、更正内容

   各投标供应商:我公司于2018年9月26日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的"包头市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中心特殊下肢假肢项目"招标公告,原公告中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8年10月11日 09:30,现将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时间改为:2018年10月15日下午14:00,其他公告内容不变。特此通知!望各投标单位周知。 采购人名称:包头市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中心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恒信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经办人名称:刘倩联系电话:0472-5103482
附件: 更正公告.doc

三、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包头市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中心
单位地址: 包头市青山区富强路纺织道12号
联系人: 刘倩
联系电话: 18747200396

四、代理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 内蒙古恒信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东路金固大厦B座7层
联系人: 刘倩
联系电话: 0472-5103482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中心、内蒙古恒信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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