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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东河区中西医结合医院医疗设备采购更正公告 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点击:100次 日期:2018-09-27 10:22:40.0
包头市东河区中西医结合医院医疗设备采购更正公告

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项目名称: 包头市东河区中西医结合医院医疗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 包采公〔2018〕7966号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公告类型: 采购更正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 2018年09月10日 16:30
开标时间: 2018年10月08日 14:30

二、更正内容

   项目名称:包头市东河区中西医结合医院医疗设备采购?本项目公告原开标时间为2018年10月8日下午14:30,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为2018年10月8日下午14:30。现开标时间变更为2018年10月8日上午9:30,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为2018年10月8日上午9:30,原公告其它内容不变! 特此通知,望各投标单位周知!
附件: ct变更 001.jpg

三、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包头市东河区中西医结合医院
单位地址: 包头市东河区毛其来包铝工人路11号
联系人: 赵*
联系电话: 1********8

四、代理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 内蒙古信泽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 包头市九原区天福广场8B9号楼2009室
联系人: 李智婷
联系电话: 0472-5889217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东河区中西医结合医院、内蒙古信泽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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