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东河区中西医结合医院医疗设备采购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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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项目名称: |
包头市东河区中西医结合医院医疗设备采购 |
项目编号: |
包采公〔2018〕7966号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公告类型: |
采购更正公告 |
首次公告日期: |
2018年09月10日 16:30 |
开标时间: |
2018年10月08日 1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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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更正内容
项目名称:包头市东河区中西医结合医院医疗设备采购?本项目公告原开标时间为2018年10月8日下午14:30,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为2018年10月8日下午14:30。现开标时间变更为2018年10月8日上午9:30,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为2018年10月8日上午9:30,原公告其它内容不变! 特此通知,望各投标单位周知! |
附件: |
ct变更 001.jp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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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
包头市东河区中西医结合医院 |
单位地址: |
包头市东河区毛其来包铝工人路11号 |
联系人: |
赵* |
联系电话: |
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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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代理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 |
内蒙古信泽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单位地址: |
包头市九原区天福广场8B9号楼2009室 |
联系人: |
李智婷 |
联系电话: |
0472-58892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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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东河区中西医结合医院、内蒙古信泽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