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中心变更说明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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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项目名称: |
包头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医疗设备配件更换项目 |
项目编号: |
包采单〔2018〕729号 |
采购方式: |
单一来源 |
公告类型: |
采购更正公告 |
首次公告日期: |
2018年09月12日 11:34 |
开标时间: |
2018年09月27日 09: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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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更正内容
供应商名称变更 |
附件: |
采购中心变更说明.doc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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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
包头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 |
单位地址: |
包医二附院 |
联系人: |
刘远 |
联系电话: |
0472-3169550 150347066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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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代理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 |
包头市政府采购中心 |
单位地址: |
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包头市政务大厅西副楼5楼 |
联系人: |
于振华 |
联系电话: |
0472-6862347 68623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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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包头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