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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阳县公路管理段2018年“四好农村路”建设项目更正公告 一、原公告

点击:56次 日期:2018-09-11 15:52:21.0
固阳县公路管理段2018年“四好农村路”建设项目更正公告

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项目名称: 固阳县公路管理段2018年“四好农村路”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 包采公〔2018〕7776号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公告类型: 采购更正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 2018年08月09日 14:30
开标时间: 2018年08月30日 09:30

二、更正内容

   招标文件中: 2.2 计划工期本项目计划工期为61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08月31日,计划交工日期:2018年10月31日。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拟定为2018年08月30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08时30分至0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至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包头市九原区天福广场2号楼A座1905室)。 变更为: 2.2 计划工期本项目计划工期为61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09月17日,计划交工日期:2018年11月17日。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拟定为2018年09月12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08时30分至0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至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包头市九原区天福广场2号楼A座1905室)。其余内容不变。
附件: 变更公告二次.docx

三、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固阳县公路管理段
单位地址: 包头市固阳县
联系人: 刘香莲
联系电话: 0472-8261708 13848025069

四、代理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 包头市九原区建设南路天福广场2号楼A座1905室
联系人: 张雨
联系电话: 15540200112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固阳县公路管理段、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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