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风景项目无负压供水设备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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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项目名称: |
住建·风景项目无负压供水设备采购项目 |
项目编号: |
包采公〔2018〕7890号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公告类型: |
采购更正公告 |
首次公告日期: |
2018年08月27日 16:44 |
开标时间: |
2018年09月18日 09: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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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更正内容
原招标公告资格要求变更为:(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三)供应商具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生活饮用水供水设备及用品卫生许可批件;(四)供应商为一般纳税人;(五)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无行政处罚、未被列入黑名单。(六)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七)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btzfcg.gov.cn)“办事平台”供应商注册成功,为“有效”状态;(八)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Index)查询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结果截图;(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具体内容详见公告附件。 |
附件: |
无负压供水设备采购公告.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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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
包头市保障性住房发展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单位地址: |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区青年路八号街坊(包头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副楼201室) |
联系人: |
王琳虹 |
联系电话: |
2117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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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代理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 |
内蒙古正源信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单位地址: |
包头市青山区万达广场写字楼A座1601 |
联系人: |
邢瑞芳 |
联系电话: |
0472-5199098-8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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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保障性住房发展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内蒙古正源信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