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右旗纪检委公务用车二次采购更正公告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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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项目名称: |
土右旗纪检委公务用车二次采购 |
项目编号: |
包采询〔2018〕628号 |
采购方式: |
询价采购 |
公告类型: |
采购更正公告 |
首次公告日期: |
2018年08月27日 15:52 |
开标时间: |
2018年09月03日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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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中投标商资质条件:“(5)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单位,均应到人民检察院申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不提交查询结果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更正为“(5)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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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
中共土默特右旗纪律检查委员会 |
单位地址: |
土右旗纪律检查委员会 |
联系人: |
哈图 |
联系电话: |
8916306 158470868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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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代理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 |
土默特右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单位地址: |
土右旗民生大楼副楼 |
联系人: |
董银虎 |
联系电话: |
0472-88097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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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中共土默特右旗纪律检查委员会、土默特右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