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茂联合旗2017年新一轮退耕还林(草)项目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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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项目名称: |
达茂联合旗2017年新一轮退耕还林(草)项目 |
项目编号: |
包采公〔2018〕7843号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公告类型: |
采购更正公告 |
首次公告日期: |
2018年08月20日 |
开标时间: |
2018年09月11日 09: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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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更正内容
1、原招标公告中文件递交地址(即开标地址):包头市绿色产业园区天福广场2号楼B座1608室,更正为: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包头市政务大厅三楼开标室;
2、原招标公告中行政主管部门:达茂旗财政局财管办,更正为:达茂旗财政局采购管理办公室;
其他内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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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达茂旗2017退耕还林项目-招标公告 (变更).doc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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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
达茂旗林业局 |
单位地址: |
达茂旗林业局百灵庙镇 |
联系人: |
牛连平 |
联系电话: |
139472716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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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代理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 |
内蒙古永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单位地址: |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1号天福商务广场2号楼B座1608室 |
联系人: |
武勇 |
联系电话: |
0472-58895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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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达茂旗林业局、内蒙古永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