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茂旗百灵庙镇污水处理厂补充微生物载体与高效微生物采购项目更正公告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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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项目名称: |
达茂旗百灵庙镇污水处理厂补充微生物载体与高效微生物采购项目 |
项目编号: |
包采公〔2018〕7749号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公告类型: |
采购更正公告 |
首次公告日期: |
2018年08月06日 17:40 |
开标时间: |
2018年08月28日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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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更正内容
原公告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现变更为2018年08月29日10:00;文件递交地址及开标地址现变更为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三楼开标室。望各投标单位周知! |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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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
包头市达茂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单位地址: |
达茂旗百灵庙镇 |
联系人: |
刘建宇 |
联系电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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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代理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 |
内蒙古和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单位地址: |
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传媒大厦B座21层2107室 |
联系人: |
内蒙古和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联系电话: |
27732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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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达茂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蒙古和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