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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茂旗人民检察院远程庭审系统建设所需各类专业设备采购项目开标时间、地点更正公告更正公告 一、

点击:75次 日期:2018-08-21 09:46:57.0
达茂旗人民检察院远程庭审系统建设所需各类专业设备采购项目开标时间、地点更正公告更正公告

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项目名称: 达茂旗人民检察院远程庭审系统建设所需各类专业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包采公〔2018〕7800号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公告类型: 采购更正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 2018年08月13日 18:00
开标时间: 2018年09月03日 09:30

二、更正内容

   本项目开标时间由2018年9月3日09:30变更为2018年9月3日14:00,开标地点由内蒙古包头稀土高新区黄河大街86号时代广场B座1804变更为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第二开标室,其他内容不变,望各投标人周知!
附件:

三、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达茂旗人民检察院
单位地址: 达茂旗
联系人: 陆龙
联系电话: ******

四、代理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 内蒙古凯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 内蒙古包头稀土高新区黄河大街86号时代广场B座1804。
联系人: 白翔宇
联系电话: 0472-8588266 15661381616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达茂旗人民检察院、内蒙古凯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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