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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谊大街西段交通设施改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更正公告 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点击:73次 日期:2018-08-20 17:53:56.0
友谊大街西段交通设施改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更正公告

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项目名称: 友谊大街西段交通设施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 包采公〔2018〕7808号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公告类型: 采购更正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 2018年08月15日 16:30
开标时间: 2018年09月05日 09:30

二、更正内容

   一、原公告中第二项供应商资格要求第2条具有计算机系统集成资质二级及以上,现变更为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三级及以上;二、原公告中第三项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中报名时需要提供以 下材料第5条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二级及以上证书,现变更为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三级及以上证书;第6条供应商须提供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在有效期范围内),现变更取消此条要求。其他内容不变。
附件:

三、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包头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单位地址: 包头市青山区钢铁大街18号
联系人: 荣升伟
联系电话: 13904722512

四、代理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 内蒙古奥晨招标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乌兰察布东街中星花园二期1号楼701室
联系人: 郑亦
联系电话: 13347172065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内蒙古奥晨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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