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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新都市区新区商务大厦质量结构检测项目变更公告更正公告 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点击:42次 日期:2018-08-15 17:43:35.0
包头市新都市区新区商务大厦质量结构检测项目变更公告更正公告

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项目名称: 包头市新都市区新区商务大厦质量结构检测项目
项目编号: 包采磋〔2018〕1924号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公告类型: 采购更正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 2018年08月13日 17:00
开标时间: 2018年08月24日 10:00

二、更正内容

   现对项目编号为:包采磋〔2018〕1924号的包头市新都市区新区商务大厦质量结构检测项目做如下变更: 1、原招标公告中“项目名称”现变更为: 包头市新都市区新区商务大厦结构质量检测项目 2、原招标公告中“用途、数量和简要技术要求”现变更为: 对新区商务大厦现状进行外观外貌检查,对其结构实体进行质量检测。 特此更正,望各投标人周知!
附件:

三、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包头新都市建设投资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 包头市九原区金创总部经济园4楼
联系人: 张旭泽
联系电话: 0472-5196503 04725196503

四、代理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 内蒙古和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 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传媒大厦B座21层2107室
联系人: 内蒙古和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电话: 04722773316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包头新都市建设投资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内蒙古和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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