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核医学科核医学科自动防护通风橱、药品分装柜及配套安装项目变更公告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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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项目名称: |
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核医学科核医学科自动防护通风橱、药品分装柜及配套安装项目 |
项目编号: |
包采公〔2018〕7788号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公告类型: |
采购更正公告 |
首次公告日期: |
2018年08月10日 11:56 |
开标时间: |
2018年08月31日 1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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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更正内容
原公告内容五、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材料原件以供审核,并提供三份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1.法人授权委托书 2.授权人身份证 3. 营业执照 4. 组织机构代码证 5.税务登记证 6.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7.企业联系人姓名、手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信息。现变更内容为五、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材料原件以供审核,并提供三份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1.法人授权委托书 2.授权人身份证 3. 营业执照 4. 组织机构代码证 5.税务登记证 6.企业联系人姓名、手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信息。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 |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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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
包头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 |
单位地址: |
包头市青山区 |
联系人: |
** |
联系电话: |
0472-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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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代理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 |
内蒙古信泽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单位地址: |
包头市九原区天福广场8B9号楼20层2009室 |
联系人: |
李智婷 |
联系电话: |
0472-58892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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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内蒙古信泽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