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师范学院化学学院专业实训基地建设采购项目二次公告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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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项目名称: |
包头师范学院化学学院专业实训基地建设项目 |
项目编号: |
包采公〔2018〕7614号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公告类型: |
采购更正公告 |
首次公告日期: |
2018年07月18日 12:04 |
开标时间: |
2018年08月10日 1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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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更正内容
关于包头师范学院化学学院专业实训基地建设项目A包流标说明 我公司于2018年8月10日14点30分组织在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8开标室 (项目编号:包采公〔2018〕7614号-A、B、C)采购招标活动,因有效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宣布本次招标(项目编号:包采公〔2018〕7614号-A)流标。对该流标项目的采购,我公司将重新组织招标。 特此公告! 河南英华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8月14日 |
附件: |
化学学院招标公告.doc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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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
包头师范学院 |
单位地址: |
包头市青山区科学路3号 |
联系人: |
罗鹏 |
联系电话: |
0472-61931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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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代理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 |
河南英华咨询有限公司 |
单位地址: |
包头市青山区工商联大厦2106室 |
联系人: |
荣博 |
联系电话: |
0472-69152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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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师范学院、河南英华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