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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原区政务外网、惠民一点通和互联网运营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内容更正公告

点击:57次 日期:2018-08-12 17:00:18.0


九原区政务外网、惠民一点通和互联网运营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内容更正公告

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项目名称: 九原区政务外网、惠民一点通和互联网运营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包采公〔2018〕7747号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公告类型: 采购更正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 2018年08月05日 14:30
开标时间: 2018年08月28日 09:30

二、更正内容
   1、投标供应商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改为投标供应商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负责人。 2、服务内容第一项改为:政务外网是指党政机关公共业务网络,与国际互联网逻辑隔离,主要满足各级政务部门进行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面向社会服务的需要。政务外网覆盖范围为全区社区、行政村和所有独立办公大楼的办公场所,分别为政府办公楼东西付楼、主楼、工会楼、纪检委办公楼、金创大厦第1层和11层、财政局办公楼、文化大厦、老干局办公大楼、环卫局办公大楼、工商局办公大楼、工业园区办公大楼、8个苏木镇办事处、各单位二级部门。其他内容不变特此通知!
附件:

三、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包头市九原区机关服务部
单位地址: 九原区党政大楼
联系人: 冯彦璋
联系电话: 6393622 18004726595

四、代理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 包头市百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 包头市昆区钢铁大街民主大楼409
联系人: 张俊丽
联系电话: 0472-5130564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九原区机关服务部、包头市百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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