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标包:钢管 1、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要求;(2)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钢管的生产或经销资格;(3)投标人应提供钢管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生产厂商提供原件,经销商提供彩色扫描件加盖生产厂商公章);(4)经销商须提供钢管生产厂商营业执照彩色扫描件加盖生产厂商公章;(5)投标人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投标人应具有完成与本项目相应的资金实力,并具有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和良好的企业信誉;(8)投标人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中“申报注册”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查询状态为“有效”;(9)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 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交下列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叁份(盖投标人公章):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新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证件);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一般纳税人证明;钢管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生产厂商提供原件,经销商提供彩色扫描件加盖生产厂商公章);经销商须提供钢管生产厂商营业执照彩色扫描件加盖生产厂商公章;“信用中国”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页截图证明。
原招标公告其它内容不变,特此通知,望周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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