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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中心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点击:68次 日期:2018-07-30 14:52:42.0


包头市中心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项目名称: 包头市中心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包采公〔2018〕7612号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公告类型: 采购更正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 2018年07月17日 17:30
开标时间: 2018年08月07日 10:00

二、更正内容
   包头市中心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变 更 公 告 项目名称:包头市中心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政采CG2018-167/1/2/3 1、本项目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变更为:2018年8月7日上午10:00整。 2、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市检察院北侧政务大厅)。特此更正,望投标单位周知。 招标人:包头市中心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卓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玮琦电话:0472-6866021 传真:0472-6866316 邮箱:zyzb6666@163.com 2018年7月30日
附件:

三、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包头市中心医院
单位地址: 内蒙古包头市东河区环城路61号
联系人: 郝震海
联系电话: 6****40 15********6

四、代理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 内蒙古卓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 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67号传媒大厦A座18楼
联系人: 王玮琦
联系电话: 6866021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中心医院、内蒙古卓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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