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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包钢医院采购医用低温保存箱设备采购项目开标时间更正公告更正公告

点击:51次 日期:2018-07-24 22:44:11.0


内蒙古包钢医院采购医用低温保存箱设备采购项目开标时间更正公告更正公告

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项目名称: 内蒙古包钢医院采购医用低温保存箱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包采公〔2018〕7493号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公告类型: 采购更正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 2018年07月02日 16:12
开标时间: 2018年07月30日 15:00

二、更正内容
   内蒙古包钢医院采购医用低温保存箱设备采购项目开标时间更正为:2018年7月30日下午15:00,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30日下午15:00,开标地点: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三楼开标室。原公告其它内容不变,特此通知,望周知。
附件:

三、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内蒙古包钢医院
单位地址: 内蒙古包头市昆都仑区少先路20号
联系人: 王君
联系电话: 0472-5992924

四、代理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 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 菏泽市人民路数码大厦A座5楼
联系人: 高培宏
联系电话: 0472-5955918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内蒙古包钢医院、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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