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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警内蒙古总队包头支队军械库室安防设施升级改造物资集中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点击:56次 日期:2018-07-24 22:44:10.0


武警内蒙古总队包头支队军械库室安防设施升级改造物资集中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项目名称: 包头医学院购置气相色谱仪等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包采公〔2016〕3959号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公告类型: 采购更正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 2018年07月20日 16:00
开标时间: 2018年08月22日 09:30

二、更正内容
   一、本项目原供应商投标资格中第3项投标人具有国家保密局颁发的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乙级(含)以上资质证书或具有国防武器装备生产科研单位保密资格审查委员会颁发的二级(含)以上保密资格单位资质证取消,报名时间原定为2018年7月30日上午09:00分至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8月3日下午17:00 ,现报名时间变更为2018年7月24日上午9:00 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7月30日下午17:00
附件: 武警内蒙古总队包头支队军械库室安防设施升级改造物资集中采购项目.docx

三、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武警包头市支队
单位地址: 包头市昆区乌兰道9号
联系人: 武警包头市支队
联系电话: 2808189

四、代理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 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 包头市青山区少先路2号商会大厦22层2204
联系人: 樊利军
联系电话: 0472-2808189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武警包头市支队、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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