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南充市营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电脑、打印机采购项目 |
采购项目编号 |
5113222018000131 |
采购方式 |
询价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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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 |
四川省南充市营山县 |
代理机构 |
南充市营山县政府采购中心 |
代理机构联系人 |
唐瑞 |
代理机构地址 |
营山县新北路移动公司旁老国税局五楼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817-5050929 |
采 购 人 |
四川省南充市营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
采购人地址 |
营山县绥安大道中段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13890751333 |
项目联系人 |
唐瑞 陈艾俊 |
项目联系电话 |
0817-5050929 13890751333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8-07-16 17:25 |
原公告发布时间 |
2018-07-10 21:30 |
原公告名称 |
营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电脑、打印机采购项目 |
原公告地址 |
营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电脑、打印机采购项目 |
项目包个数 |
1 |
更正事项、内容 |
一、原采购公告中项目名称为:营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电脑、打印机采购项目,现更正为营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电脑、打印机第二次采购项目。
二、原采购公告中其他补充事项中:1、政府采购网项目编号自动生成,为保持项目一致性,本采购项目编号以附件中采购文件项目编号:营政采询[2018]35号为准。 2、报名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及公司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及公司营业执照。3、询价公告期限:公告发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2018年 7月13日止)。现更正为:1、政府采购网项目编号自动生成,为保持项目一致性,本采购项目编号以附件中采购文件项目编号:营政采询[2018]37号为准。 2、报名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及公司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及公司营业执照。3、询价公告期限:公告发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2018年 7月13日止)。
三、询价文件中第23页台式电脑中:10、显示器:27寸LED显示器,亮度不低于250,对比度不低于1000:1,VGA+DVI接口,显示器具有低蓝光护眼功能,能在普通模式和低蓝光模式之间进行切换,投标时需提供该功能的使用截图加盖厂家鲜章。现更正为:10、显示器:27寸LED显示器,亮度不低于250,对比度不低于1000:1,VGA+DVI接口,显示器具有低蓝光护眼功能,能在普通模式和低蓝光模式之间进行切换。询价文件中第24页台式电脑中:10、显示器:21.5寸LED显示器,亮度不低于250,对比度不低于1000:1,VGA+DVI接口,显示器具有低蓝光护眼功能,能在普通模式和低蓝光模式之间进行切换,投标时需提供该功能的使用截图加盖厂家鲜章。现更正为:10、显示器:21.5寸LED显示器,亮度不低于250,对比度不低于1000:1,VGA+DVI接口,显示器具有低蓝光护眼功能,能在普通模式和低蓝光模式之间进行切换,投标时需提供该功能的使用截图。
四、其余内容不变。 |
其它补充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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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品目名称 |
扫描仪,激光打印机,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 |
更正文件下载地址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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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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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P项目标识 |
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