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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青山区公安分局技侦前移阵地设备采购开标时间更正公告更正公告

点击:94次 日期:2018-07-13 17:05:01.0


包头市青山区公安分局技侦前移阵地设备采购开标时间更正公告更正公告

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项目名称: 包头市青山区公安分局技侦前移阵地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 包采单〔2018〕673号
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
公告类型: 采购更正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 2018年07月06日 09:30
开标时间: 2018年07月19日 14:30

二、更正内容
   包头市青山区公安分局技侦前移阵地设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QSCG2018-Z012-H003,原开标时间为2018年7月16日下午14:30,现更正为2018年7月19日下午14:30,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特此更正!
附件:

三、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包头市青山区公安分局
单位地址: 青山区昌福道
联系人: 张培红
联系电话: 6950190

四、代理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 包头市青山区政府采购中心
单位地址: 包头市青山区劳动路11号青山区市民大厅C座2楼208
联系人: 李晓霞 纪惠文
联系电话: 0472-3616034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青山区公安分局、包头市青山区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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