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乐山市四川省乐山第一中学校学生课桌椅、床、书包柜和办公家具采购项目 |
采购项目编号 |
5111012018000303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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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 |
四川省乐山市 |
代理机构 |
乐山市政府采购中心 |
代理机构联系人 |
李老师 |
代理机构地址 |
乐山市市中区龙游路西段607号(嘉兴路与龙游路交汇处)北城峰景三楼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8332115042 |
采 购 人 |
四川省乐山市四川省乐山第一中学校 |
采购人地址 |
乐山市市中区文星南街280号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0833-2606695 |
项目联系人 |
席老师 |
项目联系电话 |
0833-2606695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8-07-11 13:30 |
原公告发布时间 |
2018-06-26 16:50 |
原公告名称 |
四川省乐山市四川省乐山第一中学校学生课桌椅、床、书包柜和办公家具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
原公告地址 |
http://www.ccgp-sichuan.gov.cn/view/staticpags/shiji_gkzbcg/4028868763dea30d016439b58c266b1f.html |
项目包个数 |
1 |
更正事项、内容 |
经学校(采购人)研究,现将“四川省乐山第一中学校学生课桌椅、床、书包柜和办公家具采购项目(项目编号LZCGK2018-11号)作如下更正:
1、评分细则中的技术或服务水平部分的第2条①原材料检测:提供课桌椅、多功能公寓床、书包柜、办公屏风使用的钢材、板材检验检测合格报告得4分,没有提供或少一样不得分。(板材中要包含甲醛及其他有害元素含量的检测)更改为:原材料检测:提供课桌椅、多功能公寓床、书包柜、办公屏风使用的钢材、板材检验检测合格报告得4分,没有提供或少一样不得分。(板材中要包含甲醛释放量的检测)。
2、评分标准第3项履约能力中的第2条:“投标人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2016年以来获得所在地省级以上工商部门颁发的重合同、守信用证书的得3分,未提供的不得分,提供复印件盖投标人鲜章”更正为:投标人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2016年以来获得所在地市级工商部门颁发的“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证书的得1分,省级工商部门颁发的“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证书的得2分,国家工商总局颁发的“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证书的得3分,以上证书不重复计分,未提供的不得分,投标时提供复印件盖投标人鲜章。
3、招标文件主要技术参数及数量中书包柜技术参数第6条“投标人所投产品须符合QB/T2530-2001《木制柜》和GB18584-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的要求。”更改为:投标人所投产品须符合GB18584-2001或GB18580-2017的要求。
4、原招标文件的标书下载时间、投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标书下载,开标时间统一作如下调整:
标书下载时间增加5个工作日,即2018年7月12日9:00 到 2018年7月18日17:00;
投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2018年7月27日9:30到2018年7月27日10:30;
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 2018-07-27 10:30;
开标时间 2018年7月27日10:30。 |
其它补充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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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品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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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文件下载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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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因公告“采购项目编号”栏系统自动生成,为避免项目前后公告采购项目编号不一致带来的不必要的困扰,本项目采购项目编号统一以LZCGK2018-11号为准。 |
PPP项目标识 |
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