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乐山市乐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18年车管所机动车号牌固封装置 |
采购项目编号 |
5111012018000174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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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 |
四川省乐山市 |
代理机构 |
四川方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代理机构联系人 |
冉女士 |
代理机构地址 |
成都市西御街8号西御大厦B座层3号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28-85899091 |
采 购 人 |
四川省乐山市乐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
采购人地址 |
乐山市市中区天星路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0833-2403762 |
项目联系人 |
林女士 |
项目联系电话 |
028-85899091、18328374983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8-04-23 17:30 |
原公告发布时间 |
2018-04-18 17:00 |
原公告名称 |
四川省乐山市乐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18年车管所机动车号牌固封装置(第二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
原公告地址 |
四川省乐山市乐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18年车管所机动车号牌固封装置(第二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
项目包个数 |
1 |
更正事项、内容 |
(一)、原谈判文件第五章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中:
2. 技术要求:
质量必须符合(GA804-2008)《机动车号牌专用固封装置》的标准要求。
(一)、外观结构
号牌固封装置外观、结构设计应符合如下要求:
(1)、产品为金属合金材料制作,由固封底座(内置卡簧)、固封扣盖、螺栓、螺母四部分组成,结构为内扣式。
(2)、各组成部件表面应光滑均匀,无镀层脱落现象。
(3)、扣盖上有“川 L”字样。4、固封底座与号牌接触面有防滑结构。
现更正为:
2. 技术要求:
质量必须符合(GA804-2008)《机动车号牌专用固封装置》的标准要求。
(一)、外观结构
号牌固封装置外观、结构设计应符合如下要求:
(1)、产品为金属不锈钢材料制作,由固封底座(内置卡簧)、固封扣盖、螺栓、螺母四部分组成,结构为内扣式。
(2)、各组成部件表面应光滑均匀,无镀层脱落现象。
(3)、扣盖上有“川 L”字样。
(4)、固封底座与号牌接触面有防滑结构。
本项目谈判文件涉及上述内容的按更正后内容执行。 |
其它补充事宜 |
/ |
采购品目名称 |
交通管理设备 |
更正文件下载地址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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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 |
PPP项目标识 |
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