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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乐山市乐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18年车管所机动车号牌固封装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更正公告

点击:314次 日期:2018-04-24 08:33:24.0

四川省乐山市乐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18年车管所机动车号牌固封装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更正公告

系统发布时间:2018-04-23 17:04
采购项目名称 四川省乐山市乐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18年车管所机动车号牌固封装置
采购项目编号 5111012018000174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行政区划 四川省乐山市
代理机构 四川方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 冉女士
代理机构地址 成都市西御街8号西御大厦B座层3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28-85899091
采 购 人 四川省乐山市乐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采购人地址 乐山市市中区天星路
采购人联系方式 0833-2403762
项目联系人 林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028-85899091、18328374983
公告发布时间 2018-04-23 17:30
原公告发布时间 2018-04-18 17:00
原公告名称 四川省乐山市乐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18年车管所机动车号牌固封装置(第二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原公告地址 四川省乐山市乐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18年车管所机动车号牌固封装置(第二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包个数 1
更正事项、内容 (一)、原谈判文件第五章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中: 2. 技术要求: 质量必须符合(GA804-2008)《机动车号牌专用固封装置》的标准要求。 (一)、外观结构 号牌固封装置外观、结构设计应符合如下要求: (1)、产品为金属合金材料制作,由固封底座(内置卡簧)、固封扣盖、螺栓、螺母四部分组成,结构为内扣式。 (2)、各组成部件表面应光滑均匀,无镀层脱落现象。 (3)、扣盖上有“川 L”字样。4、固封底座与号牌接触面有防滑结构。 现更正为: 2. 技术要求: 质量必须符合(GA804-2008)《机动车号牌专用固封装置》的标准要求。 (一)、外观结构 号牌固封装置外观、结构设计应符合如下要求: (1)、产品为金属不锈钢材料制作,由固封底座(内置卡簧)、固封扣盖、螺栓、螺母四部分组成,结构为内扣式。 (2)、各组成部件表面应光滑均匀,无镀层脱落现象。 (3)、扣盖上有“川 L”字样。 (4)、固封底座与号牌接触面有防滑结构。 本项目谈判文件涉及上述内容的按更正后内容执行。
其它补充事宜 /
采购品目名称 交通管理设备
更正文件下载地址 附件
备注 /
PPP项目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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