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武陵区行政事业单位第二轮公务用车定点保险机构选定
更正公告(二)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常德市武陵区行政事业单位第二轮公务用车定点保险机构选定。
政府采购编号:武财采计【2016】000195
首次公告日期:2016年11月14日
更正事项:原招标文件第3页、第47页“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原招标文件第32页“履约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3页:“投标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但警告和罚款额在三万元以下的行政处罚除外”现更正为:“投标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除外”。
2、原招标文件第47页“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由原来的:“(一)我单位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但警告和罚款额在三万元以下的行政处罚除外”现更正为:“(一)我单位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3、原招标文件第32页“乙方须向甲方提交人民币伍万元的履约保证金”现更正为“乙方须向甲方提交人民币贰万元的履约保证金”。
4、原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中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5日17:00点,现更正为2016年12月22日17:00之前。
5、原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中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6年12月6 日9 时 30分(北京时间),现更正为2016年12月23日15:00(北京时间)。
其它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16年12月5日。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代理机构提出。
采 购 人:常德市武陵区财政局
地 址:常德市武陵区武陵大道
联 系 人:朱南飞
电 话:0736-7706766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中招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大道368号浙商广场B座913室
联 系 人:张小兰
电 话:0736-7721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