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区教育局2016年学校计算机房设备采购项目变更公告 |
点击:230次 日期:2016-11-25 21:27:52.0 |
益阳市圆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益阳市资阳区教育局的委托,对资阳区教育局2016年学校计算机房设备采购项目(政府采购编号:益资财采计[2016]0914号;委托代理编号:YCYT2016-09009 )进行公开招标,现将采购文件做如下变更修改。
一、原采购文件:
7.供应商资质要求:
基本资格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基本条件;
(2)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3)提供有效的《社保登记证》或近半年依法缴纳社保的凭证材料;
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为专业制造商或授权本项目代理商;如是代理商,须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11 月 9 日起至 2016年 11月 15 日,每日上午 9:00时到12:00时,下午14:30时到 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本公告“7.供应商资质要求”对应的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壹套)在 益阳市赫山区桃花仑西路37号403室(地址)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 500 元,售后不退。
二、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 11 月 29 日 09:30 分(北京时间)。
现变更为:
7.供应商资质要求:
基本资格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基本条件;
(2)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3)提供有效的《社保登记证》或近半年依法缴纳社保的凭证材料。
特定资格条件: 无。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1 月 24 日起至 2016年 11 月 30 日,每日上午 9:00时到12:00时,下午14:30时到 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本公告“7.供应商资质要求”对应的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壹套)在 益阳市赫山区桃花仑西路37号403室(地址)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 500 元,售后不退。
二、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 12 月 14 日 15:00 (北京时间)。
采购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修改,若本变更公告与原采购文件及公告内容有不一致之处,最终以本公告为准。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 购 人:益阳市资阳区教育局
联 系 人:王主任 电 话:0737-2669968
代理机构:益阳市圆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邹晓松 电 话:0737-4220880
四、监督单位:益阳市资阳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科
发布日期:2016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