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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水务局开发区规划水资源论证调整项目招标公告的更正公告

点击:244次 日期:2016-11-25 18:18:42.0
2016年11月17日 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委托在内蒙古政府采购网(http://www.nmgp.gov.cn)上发布了开发区规划水资源论证调整项目项目(采购项目编号:KFCJ20160080)的招标(采购)公告,因因录入错入,资格预审供应商合格名单进行更改 ,现在对公告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
1、原公告中的报名材料说明: 5、 资格预审供应商合格名单如下:
     呼和浩特市三通水利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江水理源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水利部牧区水利科学研究所
6、投标保证金
(一)投标保证金收取截止时间:2016年11月17日至2016年12月6日下午17:30止。
(二)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3000元;投标保证金应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由供应商的基本账户缴纳到公告中指定的账户。(拒收现金且不能以个人账户进行电汇或转账)
(三)未成交供应商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后退还投标保证金,需提供收款收据并加盖财务章(经手人签字、开户行、账号、收款单位)银行汇款单复印件。
,更正为 5、 资格预审供应商合格名单如下:
     呼和浩特市三通水利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汇水理源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水利部牧区水利科学研究所
6、投标保证金
(一)投标保证金收取截止时间:2016年11月17日至2016年12月6日下午17:30止。
(二)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3000元;投标保证金应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由供应商的基本账户缴纳到公告中指定的账户。(拒收现金且不能以个人账户进行电汇或转账)
(三)未成交供应商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后退还投标保证金,需提供收款收据并加盖财务章(经手人签字、开户行、账号、收款单位)银行汇款单复印件。

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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