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市丁山三期西片围涂工程北区片一阶段自动化原位观测工程 |
点击:129次 日期:2016-11-08 01:30:36.0 |
瑞安市丁山三期西片围涂工程北区片一阶段自动化原位观测工程
服务招标
第 01 号补充文件
致所有投标人:
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招标人对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修改。鉴此,在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raztb.com)上发布第 01 号补充文件并向所有投标人公告,投标人应自行察看并下载。本补充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文件为准。
招标人:瑞安市丁山围垦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盖单位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单位公章)
2016年11月01日
第 01 号补充文件内容如下:
1、原招标文件工期要求为:本工程的服务期为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土建施工标完工验收合格之日止,约18个月。现将其修改为:“本工程的服务期为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土建施工标完工验收后18个月(土建施工标施工期暂定为30个月,以实际工期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