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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中央广播电视节目无线数字化补点覆盖工程设备采购招标公告的更正公告

点击:190次 日期:2016-11-07 23:03:35.0
2016年10月27日 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委托在内蒙古政府采购网(http://www.nmgp.gov.cn)上发布了中央广播电视节目无线数字化补点覆盖工程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锡财购准字(电子)【2016】00412号)的招标(采购)公告,因本项目需要的“卫星接收天线”生产厂家极少,其考虑产品的技术要求不高(只要求了铝合金材质),取消第四包中货物“卫星接收天线”需提供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广播电视设备器材入网认定证书”的资格要求, 造成本项目整体开标时间推迟,现在对公告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
1、原公告中的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其他要求
(1)所投货物地面数字电视发射机、卫星接收天线、发射天线需提供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广播电视设备器材入网认定证书”(包含以上所投货物分包供应商需提供);
(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与该项目的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及备选方案。
,更正为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其他要求
(1)第四包中货物地面数字电视发射机、第一包中货物发射天线需提供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广播电视设备器材入网认定证书”(涉及到以上分包报名供应商需提供);
(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与该项目的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及备选方案。
2、原公告中的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2016年10月27日至2016年11月02日,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2:00时,下午2:30—5:00时,更正为 2016年10月27日至2016年11月02日,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2:00时,下午2:30—5:00时。
3、原公告中的报名材料说明: ,更正为 招标公告中第三款第(1)条第四包(地面数字电视发射机、卫星接收天线等)的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16年10月27日-2016年11月02日上午8:30- 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公休日除外)。
更正为:
报名时间:2016年10月27日-2016年11月07日上午8:30- 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公休日除外)。
注:由于变更实质内容只涉及到第四包,所以只对第四包报名时间作调整。
4、原公告中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16年11月17日 上午 9:30,更正为 2016年11月22日 上午 9:30。
5、原公告中的开标时间:2016年11月17日 上午 9:30,更正为 2016年11月22日 上午 9:30。
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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