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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检察院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场所(一期)建设项目施工补充公告(2)

点击:64次 日期:2016-10-26 17:44:46.0

 

致:各投标人
湖南新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常德市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对常德市检察院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场所(一期)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对本项目进行如下补充变更:
1、本项目原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从2016 1110930,现变更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6 1110 1500
2、原招标文件公告中要求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拟任本项目负责人和本公司法定代表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现变更为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5.1中变更为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3、补充发布围墙图纸(见附件)。
以上补充内容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其它事项不变。
 

 

 

招标人:常德市人民检察院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新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一六年十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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