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市金阳大道一期绿化及附属工程(I、II标段)补充说明
1、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16年11月1日9:00时(北京时间)。
2、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可自行现场踏勘,现场踏勘的费用自理,踏勘过程中出现任何安全事故均与招标人及招标理机构无关。
3、招标人已对招标工程量清单中部分清单子目作标记*处理并于2016年10月21日在浏阳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网站(www.lyztb.net)重新发布,请各投标单位在浏阳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网站(www.lyztb.net)上直接下载本次招标重新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修正版,原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作废。各投标人须仔细阅读工程量清单修正版和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并予以理解。
4、投标人在对本项目进行投标报价时不允许不平衡报价,报价时标记*清单子目优惠率应与投标报价总优惠率保持一致,且标记*清单子目应在“优惠率”栏内填写具体投标优惠率,不得有缺漏。
投标总优惠率=(招标上限价-投标报价)/招标上限价
标*清单子目单价=财评单价×(1-投标总优惠率),即每个标*清单子目单价优惠率应与投标总优惠率保持一致,否则视为不响应,作否决投标处理。
5、标记*清单子目仅计入合同总价,最终以中标人投标清单单价及实际签认工程量进行计量支付。
招 标 人:浏阳市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洞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