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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昌县环城南路(园丁路-下南门路)工程补充修改通知(第一号)

点击:274次 日期:2016-10-18 13:19:04.0

 

招标编号:SC2016A64

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招标人的要求,现对招标文件作补充修改如下:

一、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资格要求,

原来为: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隧道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不接受联合体;”

现改为:“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其余不变。

二、本项目的开标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

原来为: 2016 10 25 09 30 (北京时间)

现改为: 2016 11  8 09 30 (北京时间)其它时间相应顺延。

三、招标文件P104-105中第七章评标办法:二、详细评审:

原来为:

(二)资信评分(6分):

1)企业信用报告(2分)

(浙江省招标投标领域适用)的信用等级为“AAA2分;“AA1分;“A”及以下0.5分,本项最高得2分;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省重点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的通知》(浙发改基综[2007]58号)文件,用以评分的《企业信用报告(浙江省招标投标领域适用)》应符合以下所有条件:

A《企业信用报告》由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

B出具《企业信用报告》的机构已经在浙江省发改委(浙江省信用浙江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C信用等级信息已在“信用浙江”网上公示;

D在有效期(1年)内。

2)投标人资质(1分)

具有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一级资质的得1分;具有二级资质的得0.5分,本项最高得1分;

3)投标人2013101(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以来同时具有道路和隧道工程施工的市政公用项目业绩(3分)

造价在8000万元()15000万元,每个得1分;造价在15000(含)万元以上,每个得2分;本项最高得3分。请开标时携带施工合同和验收报告原件备查。(注:公路、铁路、地铁、地下通道业绩无效,中标单位业绩进行公示)。

现改为:

   (二)资信评分(6分):

1)企业资质等级(2分):

投标企业具有隧道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得1分,具有二级资质的得0.5分;

投标企业具有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一级资质的得1分,具有二级资质的得0.5分;

2)企业信誉或项目负责人获奖(共3分)。

企业获得政府“丽水市建筑业龙头企业”称号或企业所填报项目负责人获得国家级优质工程奖(即“建筑工程鲁班奖”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或“国家优质工程金质奖)的得3分;企业获得政府“丽水市建筑业重点骨干企业”称号或企业所填报项目负责人获得浙江省优质工程奖(“钱江杯”)得2分;企业获得政府“丽水市建筑业优秀企业”称号或企业所填报项目负责人获得浙江省内市级优质工程奖得1分。本项采用就高原则,不累计计分。

上述的荣誉、奖项、业绩等获得时间,为开标之日前3周年以内(时间以获奖时间为准),开标时需同时提交获奖文件及证书的原件或查询网址,否则不得分。

3)投标人(非分公司或子公司)2013101(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以来同时具有道路和隧道工程施工的政府投资的市政公用项目类似业绩(1分)。

造价在5000万元()10000万元,得0.5分;造价在10000(含)万元以上,得1分;本项采用就高原则,不累计计分,最高得1分。请开标时携带施工合同和验收报告原件备查。(注:公路、铁路、地铁、地下通道业绩无效,中标单位业绩将在预中标公示中公示)。”

四、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招标文件与本补充文件有差异之处以本补充文件为准。

 

 

招标人:遂昌县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备案单位:遂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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