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潜在投标人
湖南恒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湖南常德市德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兴德路(枉水中路-长安路)新建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现对本项目进行如下补充:
1、本项目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修改为:2016年11月4日15时00分;开标地点为:常德市政务中心五楼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开标室。
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截止时间修改为:2016年11月2日17:00时前,银行帐号:990185871。
3、原招标文件第4页第9条修改为:
投标报价:根据发改价格[2007]670号及常价服[2011]51号文计算,监理费投标报价上限值:¥907582元,下限值:¥834975元。高于上限值或低于下限值的投标报价,将作废标处理。
注:监理费最终支付金额以常德经开区财评中心审计金额为准。
4、本补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补充文件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文件为准。
湖南常德市德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湖南恒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