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长市在职村干部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项目(TCZBCG-201600135)”澄清修改公告 |
点击:252次 日期:2016-10-08 18:51:17.0 |
关于“天长市在职村干部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项目(TCZBCG-201600135)”澄清修改公告
各投标人:
现对“天长市在职村干部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项目(TCZBCG-201600135)”部分内容作如下修改调整:
1、原询价文件资格证明材料中要求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现修改为:
“法定代表人(市级分公司或中心支公司负责人)身份证明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市级分公司或中心支公司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
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天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现调整为“投标人市级分公司或中心支公司账户转入天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
3、原询价文件中相关内容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招标人:中共天长市委组织部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永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