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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宣州区环境卫生管理处垃圾桶采购项目答疑及变更公告

点击:603次 日期:2016-09-30 21:06:59.0

 

“宣城市宣州区环境卫生管理处垃圾桶采购项目(编号:XZCZ2016-070)”答疑及变更公告如下:
答疑:
1、因宣城市城市创建工作需要,拟进一步提升环卫基础设施设置水平,此次招标的240L垃圾桶和果壳箱对产品质量和工艺要求较高,投标时必须提供样品,中标人的样品将留存作为供货验收的重要依据。要求提供投标样品符合招标法要求,按招标文件执行。
2、此次招标的240L垃圾桶和分类果壳箱是经过多次网上筛选和调研,在此基础上形成了“垃圾桶、果壳箱设置方案”并报请相关主管部门审批,招标的产品式样和参数均是通过最终审批的款式,审批文件和设置方案均送至宣城市宣州区政府采购办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
3、经网上查阅,江苏南京、江苏滁州、浙江金华、山东临沂等多家厂商生产、销售此次招标所列式样的果壳箱。针对招为徐州万德福生产厂家的专利产品的质疑,招标单位已经电话联系该企业,该企业也就此书面说明此次招标不涉及该公司专利,招标单位将“不涉及该公司的专利产品的说明函”也同时报送宣城市宣州区政府采购办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
4、此次招标货物较多,并涉及到安装及售后服务,为了有效的保证质量和服务,也考虑到招标单位无仓库及场地提供给供应商储存堆放货物的实际,故实行一包招标。如为经销商或销售商参与投标,须同时具有符合招标要求的果壳箱240L塑料垃圾桶厂家授权;如为果壳箱生产商参与投标须具有塑料垃圾桶厂家授权;如为塑料垃圾桶生产商参与投标须具有果壳箱厂家授权;同一生产厂家不得向二家及以上投标单位授权
   变更部分
1、果壳箱(尺寸规格)±50mm,桶盖、桶身必须为模具冲压,塑料底座,箱体采用铆接式整体框架,桶身与框架采用铆接方式连接,无焊点。投标样品材质、工艺必须满足招标要求,外观基本符合,细节不做要求,试为合格。
2、因我单位无仓库及储存场地,果壳箱数量按验收人员道路实际清点数量为最终验收数量;240L塑料垃圾桶要求多批次供货(每次200-500只)。
 
                            宣城市宣州区环境卫生管理处
                                 2016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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