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明湖景区高清视频监控改造项目变更文件 |
点击:176次 日期:2016-09-27 19:14:33.0 |
(采购编号:浙方咨招2016014号)
一、 变更内容
本项目招标公告中:
5.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5.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5.2投标人须具备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并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
5.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变更为:
5.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5.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5.2投标人须具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企业;
5.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注意事项:
1、原招标文件与变更内容有矛盾的,以变更内容为准。该变更文件未涉及到的内容或要求,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2、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本文件将在指定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未关注相关网站而造成的一切风险由各供应商自行承担。
丽水市瓯江生态旅游景区管委会(筹)
浙江方圆咨询工程有限公司
2016年9月27日